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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想控股发声明:2009年转让29%股权合法依规,国有资产未流失

时间:2021-12-11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原标题:联想控股发声明:2009年转让29%股权合法依规,国有资产未流失

  12月10日,联想控股今日在内网发布声明,回应有关2009年股权转让事宜的合法合规性。

  声明称,2009年,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,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,转让了联想控股29%股权。本次转让,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、资产评估和备案。

  此外,声明显示,经专业机构认定,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.2亿元,评估值为92.6亿元。本次交易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溢价至95亿元,对应的29%股权交易价格为27.55亿元。

  “本次股权转让,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,历次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均未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。”联想在声明中表示。

  此前,上述联想股权变动被外界推断为低估交易资产,即涉嫌国有资产流失,柳传志及联想控股、联想集团陷入舆论质疑。

  以下为声明全文:

  经向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确认了以下事实。

  2004年8月,按照党中央关于“大力发展国有资本、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,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”的要求,为加快高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,中科院做出加快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改革的决定。

  2009年,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,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,转让了联想控股29%股权。本次转让,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、资产评估和备案。

  经专业机构认定,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.2亿元,评估值为92.6亿元。本次交易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溢价至95亿元,对应的29%股权交易价格为27.55亿元。

  本次股权转让,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,历次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均未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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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宋文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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